莫种“罪恶之花”!汨罗白水一村民种 45 株罂粟被依法处理
2025-05-21 15:35:5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游岚 | 作者:林子坤 林佳璇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049

汨罗融媒体讯(记者 林子坤 通讯员 林佳璇)近日,汨罗市公安局白水派出所民警在群玉村龚家组巡逻时,发现村民胡某家后院有一片色彩斑斓的花丛,绿枝顶端绽放着一朵朵饱满的粉紫色花朵。民警现场仔细辨认后,确定这些植物为毒品原植物罂粟,共计45株。

随后,民警将胡某带至汨罗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区。经询问,胡某对自己种植罂粟这一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根据相关规定,虽然胡某种植数量较少,但该行为已构成违法。鉴于胡某认错态度良好,且积极配合调查,汨罗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,并当场铲除了45株罂粟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,国家明令禁止种植和销售。罂粟并非药物,对身体没有益处,种植罂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。广大群众不要轻信谣言,做到不种植、不食用罂粟,若发现非法种植、买卖罂粟等行为,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
接下来,白水镇将严格遵循“不漏一处、不放过一块”的原则,对辖区内房前屋后、闲置空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,确保“罪恶之花”无处生长。同时,向周边居民普及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特征、生长习性,以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需承担的法律后果,让群众深刻认识到“种毒违法、种毒必铲、种毒必究”,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毒品,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。

一审:张   咪

二审:游   岚

三审:张   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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